职权范围
大学保有推广委
大学保有和升级委员会是参议院常设委员会,起两个重要作用。除作为参院咨询机构负责与教职员工标准及证书有关的所有政策和方案事项外,还担任TRU与TRUFA集体协议定义的大学保有和促进委员会
组成
主席
Provost副总裁学术研究(或指定)
表决成员
- 副副校长研究研究生
- 两位主管由教长兼副总裁学术研究局任命
- 申请学院或分校主管(视需补充委员会)
- 司/教/教选一名终身成员,任期两年,半数为教授/教教授
非表决成员
ARUFA观察员
Responsibilities
就有关教职员工标准和证书的政策和方案问题向参院提供建议,包括:
- 推荐全大学部门标准文档并每5年审查标准
- 向参议院推荐省区标准文件供批准
- 帮助各部门/学院/学校编制和修改标准文件
- 酌情审查并进一步完善保有权和升级标准与集体协议
- 履行参议院分派的其他职责
- 帮助教职员工理解并准备使用权并通过讲习班和其他适当地点推广
担任大学保有推广委员会,由TRU与TRUFA集体协议定义,包括:
- 协调保有和升级案例裁决司、教职或校保有和升级委员会;
- 依据集体协议条款评估权属和升级应用
- 推荐总统任免或晋升;
- 审核集体协议条款保有和提升过程的程序和时间框架,并视必要向TRU/TRUFA咨商组建议程序调整供审议并可能列入集体协议
- 提供一份年度报告,说明集体协议中概述的保有权和提升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