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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及脸部保护


在坠落、飞行或投掷的物体或其他有害接触(例如电气)对头部有潜在危险的任何区域,人员都应佩戴安全帽(例如,安全帽)。这方面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 任何必须戴安全帽的工业作业(例如,建筑工地)。
  • 主动记录操作等。
  • 密闭空间进入活动。
  • 在脚手架下工作。
  • 在其他工人下面工作时。

安全帽(安全帽)应通过CSA/ANSI认证。

任何类型的金属安全帽都不能在任何TRU操作中使用。禁止在安全帽上涂漆和/或钻钻安全帽外壳以固定附件。

如果人员暴露在任何潜在的电气危险中,安全帽应是B级的不导电类型。

操作或乘坐雪地机械、全地形车辆或摩托车的人员,应佩戴经认可机构认可的安全帽。如果使用这种机器将工人运送到任何远离机器的工作都有可能使工人头部受伤的工作地点,则在工作现场应携带并佩戴安全帽。在操作或乘坐雪地摩托、全地形车辆或摩托车时,禁止使用安全帽进行保护。

佩戴安全帽的人员应在使用前检查外壳和悬挂是否有明显的损坏迹象。如果发现有损坏或缺陷,应丢弃安全头套,并更换新的装置。

安全帽会因暴露在阳光或其他化学物质下而损坏。硬帽壳的正常使用寿命被认为是自制造之日起最多5年(可以在硬帽壳的内表面找到永久标记)。悬架的使用寿命被认为是正常使用一年。如果使用是间歇的,暂停可能持续更长的时间。更换的悬挂吊带应来自同一制造商和同一型号的安全帽。禁止混合不同的制造悬挂类型和硬帽壳。

面保护

面罩被认为是防止面部损伤的主要保护,是对眼睛的次要保护。面罩不应作为防止眼睛受伤的唯一保护手段。

在使用电动链锯时,丝网脸屏配合适当的眼睛保护被认为是合适的脸保护。

有机玻璃面罩,加上适当的眼睛保护,被认为是适合的面部保护磨削或使用砂轮,或在其他可能产生飞行颗粒的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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