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迪安

戴林米勒

上头迪安首席学术主管兼法学院执行官,高级领导团队成员,向教长兼副教长学术报告Dean负责为教程提供主动领导此外,迪安对教学负最终责任,包括专业认证、质量保证和持续程序审查

院长对法学院负总责,除TRU内部职责外,院长对律师协会和其他学术专业机构(如TERU)外部负责加拿大法律主管理事会CCLD和加拿大法律协会联合会FLSC)教职员工对学生、预算编制和筹资、人力资源事务、大型事件、营销和通信以及教职员工治理负最终责任院长任会长董事会社区法律诊所依职工作各种大学委员会(例如教长理事会、教长理事会和参院)和教程理事会设立的其他委员会(例如招生和学术规划等)。

院长与副院长、系长和助理院长密切合作Dean教委会并提交定期报告除对学生的一般职责外,迪安定期与TRU总裁会晤法律学生学会SLS系统


助理迪安

拉娜沃克

上头助理迪安向教长提供师生参与和健康、专业调控和校友事务方面的建议和援助助理院长还代表CBABC、CLEBC和LSBC专业学院助理院长担任社区法律诊所董事会成员并选任或依职工作几个委员会成员由教委会设立(例如招生、公平性、模拟、定向、奖学金和奖项)。助理主管监督特殊项目事件协调员的工作,并现场监督TRUPBSC章

助理迪安与学生密切合作,向学生提供引导心理健康和健康问题、职业发展和加入法律专业方面的咨询和支持她还负责实施和管理各种学生支持倡议,特别注重1L学生经验


系长

罗伯特钱伯斯

上头系长由教职员工选择教长为省教官开发提供知识引导,为JD有效运行和运行提供行政引导,使用专业技巧和人际技巧与教职人员、管理员、学生和支助人员有效通信和工作,并与Dean合作促进受尊重合用工作场所并支持教职员工的目标和远见主要职责包括战略编程和部门管理、行政和业务职责、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