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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频度和会议调度
主席每年至少排四(4)次会议,视委员会工作量而定,主席可酌情增加会议
主席每年至少排四(4)次会议,视委员会工作量而定,主席可酌情增加会议
指南
委员会将以下列良好实践指标为指南:- 供委员会使用的文件将至少在会议前四(4)个工作日分发成员
- 分钟记录将在每次会议上记录,并在随后的会议上确认,对分钟的所有更正必须提交会议讨论
- 将注意会议中作出的决定,会议记录将在委员会会议后两周内分发委员会成员。
- 最少两周通知额外会议
- 主席任期自任命之日起一年。
- 每位成员的任期自任命之日起2-3年。
- 无法参加会议时,区域代表必须在场。